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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乔丹商标纠纷案中我们可以看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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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xi 5'3
Laurel.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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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droblum0506
无声起舞 05 班副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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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el.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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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


在这次乔丹商标纠纷案中,我认为乔丹体育应担负起法律责任。
当下,中国已是一个充斥着山寨气息的国家,消费者由于担心所购商品是山寨品,因此在新品牌与旧品牌的抉择中,他们保险的选择旧品牌,这对于想崭露头角的新品牌而言,无不是步履维艰,乔丹体育正是担心这种情形的出现,才会选择用乔丹这个商标来吸引和坚定消费者的心,这无不体现出他们对于自身的不自信。虽然起初他们利用了消费者对于乔丹这个人的喜爱与信任来发展自身事业,但是如果乔丹体育不是有实力撑腰,又怎么会有如今的成绩和地位?不过,最令我们难以忍受的事:在一切真相浮出水面时,乔丹体育负责人还能理直气壮以各种理由搪塞大众如“23只是个数字”“乔丹可以是很多人”,这种辩解使人再也找不到原谅的理由,原先的不诚信,加上后来的不担当,注定了他们必将失去民心。
反观整个中国,冒用名人的姓名的事件何止这一件,这些事件的层出不穷,都是源于中国历史遗留下来的病根:缺乏创新,喜欢走捷径,投机取巧,注重结果,忽视过程。一个企业的长久乃至于一个国家历史的悠久,都在于是否推陈出新,是否不断超越。尽管外表假装的多么高贵,但是一但被揭穿那将会是多么的不堪,丢人。因此创新是一个企业和国家的脊梁骨,只有它的粗壮,才会有后者的强大。
[b]

Xuxi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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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人

唉,实在太长。。。
阅毕楼上内容,纸上谈兵多,切实可行少。
1.立法困难,界定侵权是很困难的。社会的维权氛围并不强烈,因为商标权等在一般人眼中并非严重问题。相关利益当事人应该振臂高呼才是,韩寒等作家是好的表率。
2.国家应畅通知识产权等的申报渠道,让无形权利在程序上更加容易被保护,并且做好宣传。对于侵犯权利的申诉如诉讼,在程序上走的更简单些,维权更容易些。比如乔丹兄在出名前就知道了唉哈我的名字我的形象得去备个案,以后才可以好好利用,我想现在不至于出这么多麻烦。
3.社会认知的提高。我想这需要有一系列的大事件作为底子,让公众认识到自身权利和他人权利保护的重要性,从而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把持厌恶态度。五块钱的碟片我曾经有不少,起码让我的童年低门槛的有了滋味。问问你用的windows你掏钱了么?盗版藏书量虽然不多但是着实充实了我的精神生活,e盘里有近10g电影(都是和谐电影!),让我这铁公鸡拔毛是困难的。
4.对于明显的侵权行为,国家要进行打击。知识产权保护向来雷声不大雨点也没有,谁都不想管这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偶尔买买d版书充实生活不是不错,被自己给执法没了,谁出钱请我看书?国家得有铁手腕,杀点鸡,不然这事没得解决。
销售靠渠道,制造打品牌,无所谓怎么搞,能来钱就行了,啥事不能全怪企业啊。什么创新不创新,有$就能搞,没¥还是多看新闻联播吧。

PTPT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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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

pale pale pale 字多的看得我都快昏过去了.... T T
利用乔丹的名人效应,“乔丹体育”无疑是用了一个最聪明的办法,在那么多的体育用品企业中能够迅速打起名声来。这种做法在中国来说,并不少见。中国商家能有这样聪明的头脑却完全用错了地方,把聪明花在了投机取巧,少走点弯路上,却不想想要多去创新,创造出能就产品本身而言,能够征服消费者的商品。或许就目前而言,那些企业可能可以很快速的获取利益,但是一定禁不起时间的考验,一旦风头过尽,没能够真正拿出新的创新来的产品只能被时间淘汰,被消费者遗忘。还有就是,我觉得这种“山寨”如此普遍,这或多或少都与不完善的法律有关,正是因为法律不完善,才有商家不断的钻法律的空子,还有那种“既然大家都能钻,那我也能钻”的心理,让山寨产品完全在中国扎下根,并不断演变成了现在这种充斥着侵权,纠纷的混乱局面。

马哥542

马哥542
举人

我看“商标大战”
前阵子我才看到一篇iPad商标侵权纠纷案的报道,没想到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最近又有了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向中国法院起诉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姓名权,以及以“林书豪”为代表的商标抢注浪潮。
面对大洋彼岸的真乔丹,中国乔丹公司对此给出的回应实在是难以让人信服,据我所知,以为乔丹是国外品牌的中国消费者超过百分之八十,由此可见,此品牌标志是在打擦边球,给消费者造成一种模糊概念,误以为就是乔丹所代言的产品。乔丹体育也由此借助名人效应,节约不少品牌宣传费用,并迅速打开市场,从而位居运动市场前列。但这种投机取巧的企业也绝不会长久。
我在凤凰网上看到这么一段话,觉得很有道理:“乔丹姓名权纠纷案本周被国内法院正式受理。这个诉讼不仅使乔丹体育的上市面临背水一战,其产生的社会影响也引起了人们更多思考:抢注洋名成风,吃快餐、搭便车等层出不穷的情况,是否已从深层次折射出中国企业品牌文化的一种危机。”我也认为不仅仅是先前的维冠ipad案、现在的乔丹门,更多的是潜藏在这场商标大战底下的我国传统企业的危机。
其实以中国乔丹为代表的模棱两可的投机企业在中国绝不少见。更过分的山寨产品也是比比皆是,在声讨中国企业需要创新的同时,我们也应深思现如今的消费心态,人人都追求品牌,追求国外洋货,而真正的民族企业却无人问津。这样的现象就不得不促使商家做出像山寨、乔丹这样的行为,尽管他们也有不错的质量。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折射了中国当今社会对民族企业保护意识的缺失和迷茫。在这样的环境下,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我国品牌的保护机制和审查机制给予重视,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给予解决。既保护这种真正的民族品牌健康成长,又要将某些假洋品牌尽快公之于众,并使其接受法律制裁,形成真正的品牌良性发展。
以上。

PS憋这论坛发言憋到现在,困死了==晚安各位

无声起舞 05 班副

无声起舞 05 班副
司徒

  疑问之1.乔丹体育酝酿上市,乔丹为何选择这个时机起诉呢?

  过去十多年,是中国体育用品发展的喷发期。乔丹体育在国内发展了十多年之久,在渠道建设、品牌传播、产品研发、参与公益事业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应该说现在这个品牌有巨大的创造性的付出在里面,2010年创下接近30亿人民币的销售额。2011年底,乔丹体育正式在国内A股过会,上市处于紧锣密鼓之中。早不告晚不告,就在这节骨眼上,迈克尔·乔丹提出了诉讼。显然,飞人不是随手投出了这个“球”,在乔丹体育A股过会期间提诉,是看准了这个诉讼可以获利吗?

  记者获悉,就在飞人乔丹提出诉讼的当口,耐克公司正推出新一代飞人乔丹篮球鞋。新鞋即将上市,此时飞人突然提出诉讼,怎么看都有点宣传配合的意思在里面。眼下,NBA是詹姆斯、安东尼、格里芬、林书豪们的天下,连科比本赛季都偶尔露疲态,已经接近50岁的老飞人,尽管战绩彪炳,其地位无人能撼,但在新陈代谢如此之快的体坛,其影响力永远保持在高峰是不现实的。在这样的背景下,老飞人在推出新一代篮球鞋前,起诉全球最大市场里的一个体育品牌,你说巧不巧?

  还值得注意的是,众所周知,国内体育品牌这几年风起云涌,像一线品牌李宁、安踏等,在国内一线城市已经和洋品牌完全分庭抗礼,在二三线市场已全面超越洋品牌。洋品牌目前在稳守一线城市的同时,正在加大对二三四线城市的扩展,以夺回失地。乔丹体育,正是一个从二三四线城市做起来的品牌,老飞人的冲天一怒,从市场角度看,多少有点洋品牌的焦虑感在里面。

  疑问之2.不想自掏腰包,而想用中国企业的钱捐给中国发展篮球,是真慈善吗?

  有意思的是,飞人方面表示,要将诉讼获得的赔偿金捐给中国发展篮球事业。换句话说,就是要表达对中国发展体育事业的善意,不过不自掏腰包,而是设想把中国企业的钱再拿来发展中国篮球事业。其实,乔丹体育从2008年就通过中国青基会共同成立“希望工程乔丹快乐体育基金”,为中国贫困地区的青少年朋友提供帮助,却低调行事。

  权利被侵当然要维权,但判定是否侵权,当然还要法律说了算。接受采访的数位国内专家都表示,“飞人”乔丹举证中国乔丹侵权有难度,胜算机会不大。按理说,飞人背后团队的法律知识应该很强,在众多中国专家不看好其诉讼前景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打这场官司,其所求,可能并不在官司中了。既然大家都是品牌,所以老飞人这次的诉讼,就不能仅把它视为一次维权,还得从市场和利益层面上考虑吧。

///540

///540
秀才

近日飞人乔丹与“乔丹体育”被炒得大热,要不是这次风波,我以前还真以为“乔丹体育”是飞人乔丹代言的一个品牌,我想肯定不止我一个人这么想,多的人都是这么想的。“乔丹体育”虽口口声声说“乔丹”这是外国人普遍的姓名并不特指飞人乔丹。可明显的,“乔丹体育”还不是变相的利用球迷的崇拜来吸引客源,一忽悠就是几十年。但不止是乔丹体育采用这种打擦边球的方法之前也有姚明、林书豪等事件,现在又有飞人乔丹。可见,现在的有些企业,总是别有用心的想要走偏路而吸引客源。而事实证明耍小聪明的企业走不远,做生意要的就是诚信,而乔丹体育这种变相的欺骗顾客的方法显然是不可取的。

沉默改良者0326

沉默改良者0326
白丁

近日,关于中国品牌乔丹体育侵权一事逐渐成为媒体热捧的焦点。当事双方各执一词,口水战愈演愈烈。就目前的形势来说,谁能够最终胜出还难以预料。但与诉讼本身的不确定相比,大多数主流舆论及专家学者却一致谴责中国企业傍洋品牌的做法,他们不约而同地开始反思民族企业在其发展中的不当行为,并对此感到悲哀和遗憾。
然而,我却有不同的看法。首先必须要承认的是,在本案中乔丹体育对于商标的使用带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即便矢口否认也难以澄清其“打擦边球”的事实、掩盖其侥幸心理。可以说,这种“搭便车”现象在我国并不少见。凡存在的即有其合理性。我们总是唾弃民族企业不思进取、不以创新和树立品牌形象为重,却要剑走偏锋、喜好歪门邪道。可你是否想过?二十年前的乔丹体育不过是晋江一家“默默无闻”的小作坊,若不是借着更名换姓、获得新生,怎会有今天接近30亿的年销售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对自家的企业,我们常常抱有美好的愿景。可没有坚实的资本和基础,更高的要求从何谈起?我们看到,预备上市的乔丹体育明确地在它的企划书中撇清了与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的关系,这或许就是他们重新开始的信号。谁能断定这家蓬勃发展的企业不会在将来的时间里成为民族品牌的中坚力量、并推出真正属于自己的产品呢?
聪明和狡猾不过是同一内涵带有不同感情色彩的两种表达,犹如勇敢与鲁莽、懦弱与隐忍。发达国家的市场在其发展的早期也有许多不“光彩”的行径,非法垄断、兼并、欺诈、商品质量低下、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屡见不鲜。而我们呢?仅仅是靠小聪明借用了外国的品牌,且完全是依照中国法律来行事的,认为其构成侵权难免太过牵强。正常的商业营销或是恶性竞争,这存在个人见解的问题。所以,即便是说到底,迫切需要完善的还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只有先把规则制定好了,才能对市场起到正确的引导。可我们必须反复强调的一点是,发展和进步总是需要过程和时间的。从量变到质变,我们没有理由不展示出更多的宽容和耐心。
中国人自古既有的经商传统便在一个“巧”字,既不违反法规,却可借巧劲获益,乔丹体育“这一球”真的毫无意义吗?借别人的力量发展自己、从二、三线城市逐步进军进而向国际名牌发起挑战……好比是太极中的借力打力。中国商人不是只会使诈而全无智慧的!以弱者的姿态来谋求生存,这样的勇气本身就令人尊重!中国企业在市场中逐渐占有一席之地,诚信和自主也应当随着其规模的壮大而不断提升。若是一味拜金、长期依附“大树乘凉”导致其缺乏竞争力而最终的衰败,这恐怕才是我们最为担心、也最不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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